2016-07-04 13:11
根据国家博士后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工作实际,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设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机构和博士后导师委员会。
一、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工作站”)
(一)主要职责:
工作站站长主持工作站全面工作,下设工作站办公室,负责工作站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站及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1、拟定博士后科研项目,提出博士后招收计划和费用预算;
2、拟定工作站的各项方案,例如博士后科研活动、社会活动方案和博士后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方案等;
3、拟定工作站的各项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4、组织博士后到中心各处室学习、了解情况,必要时组织博士后参与中心研究处室的决策咨询研究活动;
5、博士后的进出站管理;
6、博士后日常经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总额控制等日常管理;
7、工作站网页制作、宣传与内容更新;
8、落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管理人员:
工作站站长:王德忠
工作站常务副站长:周国平
工作站副站长:袁志刚、周师迅
工作站办公室主任:周师迅(兼)
工作站办公室副主任:吴苏贵
二、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博士后导师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委员会为工作站的学术指导和学术评议机构。主要职能为:
1、审定博士后招收计划、研究方向、研究项目和经费预算;
2、审定博士后进站人选;
3、审定博士后工作期满出站、提前出站或因故退站;
4、参与博士后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和最终科研成果审核;
5、指导博士后课题研究;
6、参与、指导工作站开展学术活动;
7、审定增补导师名单;
8、其他需委员会审定的重大事项。
(二)委员会组成:
导师委员会主任:王德忠
导师委员会副主任:袁志刚、周国平
博士后导师及委员会委员:王德忠、袁志刚、周国平、权衡、殷德生、彭勃、李连发、钱智、陈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