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连
复旦大学 上海 200433
内容摘要:把幼儿托育作为公共服务的一部分,是促进该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政府应在政策实施和财政支持方面起主导作用,建立由政府主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及承担费用的协作机制。对不同的兴办主体实施不同类型和程度的财政支持。对公办托育机构从场地和硬件方面给予支持,对私人兴办的托育机构给予税收减免和一定的财政补贴。
关键词: 幼儿托育 公共服务 学龄前儿童
请选择访问:
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原)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